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红华 黄强)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守护乡村生态环境与群众生活福祉,江永县检察院依托人大代表建议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与转化工作机制,聚焦桃源河下圩村环境卫生及污水处理突出问题,通过人大、检察法律监督共同发力,推动多方联动共治,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建设。
3月6日,江永县检察院在公益监督履职中发现,桃川镇桃源河下圩村段存在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畜禽宰杀废水直接排入河道、蚊虫滋生、散发恶臭等问题,不仅影响镇容镇貌,更对桃源河水质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江永县检察院迅速开展实地勘查、走访调研,全面固定证据、厘清问题根源,3月12日,依法向桃川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提出清理桃源河桃川镇下圩村河段河道垃圾并整治宰杀鸭子的废水直排问题,同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教育等整改要求,督促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治理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江永县检察院及时向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报送。4月1日,江永县人大、县检察院邀请部分县人大代表、桃川镇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城投公司等职责部门,深入桃源河下圩村段沿岸开展现场调研,实地查看环境卫生、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直面问题短板、共商治理良策。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各部门围绕桃源河环境卫生及水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建立、部门协同联动等课题进行深入讨论,明确了整改时限、细化了责任分工,凝聚起“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治理合力。


下一步,江永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紧盯整改进度,强化跟踪问效,推动问题整改从“纸上”落到“地上”。同时,将生态环境检察监督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水资源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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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